化学污染物是不能够采用过滤手段清除的,它只能通过大量的新风换气,把它稀释及排出手术室外。因此,手术室空调系统必须具有高而稳定的新风量。
有些国家的标准容许较低的新风量,但必须配合较高的空气循环次数,在ASHRAE明确表示只需在当地有所规定的国家才需要100%的新风系统。因此,在空气循环来自同一手术室的情况下,以下的新风量是允许的:
(1)特别洁净手术室(I级)新风量不低于1000m3/h。
(2)标准洁净手术室(II级)新风量不低于800 m3/h。
(3)一般洁净手术室(III级)新风量不低于800 m3/h。
(4)准洁净手术室(IV级)新风量不低于送风量的25%。
送风应通过送风天花进行送风,回风应通过两侧在距地面垂直距离150mm以上,500 mm以下的位置回风,送风天花必须采用单向式并带有高效过滤器,一般的送风散流器不适用于手术室。